关于建立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February 06, 2016




第一期、二期、三期的各涉外律师领军人才:


为更好地担负起组织协调全体领军人才活动的责任,安排部署日常工作,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促进领军人才队伍更好更快发展,为更好地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与“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做出贡献,根据全国律协建议和2015年11月27日广州会议决定,在每期10人共计即30人代表的基础上产生9人作为联席会议成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联席会成员:(按首字母顺序排列)

陈发云、陈易平、冯帆(女)、韩俊(女)、贾红卫、马克伟、王正志、徐文莉(女)、张毅


二、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工作。各联席会成员负责对领军人才年度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和决策,安排部署目标任务、推进措施等,协调各领军人才及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在联席会的统一领导下,各领军人才根据分工,发挥各自优势,力求形成最大合力,开展领军人才活动。

3、调查分析情况。积极参与负责领域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研究、分析和探讨解决有关问题的途径和措施,定期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报告工作进展。


三、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定期召开由各联系会成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前阶段工作,讨论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2、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内容由相关成员提出,报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会议任务是专题研究领军人才活动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秘书处

2015年2月6日